短期证券是指各种能够随时变现、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的有价证券以及不超过一年的其他投资。短期证券的变现能力非常强,因为公司可以随时在证券市场出售,这些有价证券,因此常被人们称为"准现金"。
1.政府债券:信用风险低、利率低、利息免交所得税:
2.可转让存单:证明持单人再开单银行存在一定金额的定期存款之可转让信用工具,面额10万元,期限30-360天,风险小,利率高于政府债券和商业票据。
3.商业票据:信誉良好的公司签发的无担保短期承兑票据30-270天。利率高于债券,二级市场不发达,难提前兑现灵活性差。
4.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签发并承兑,或者由其它付款人启发并经过银行承兑的汇票,通常用于筹措国际贸易和国内贸易的资金。时间30-180天,利率和风险高于政府债券。
5.短期贷款:闲置资金借给其他企业,依靠企业之间的信用来维系,极其容易发生信用风险。
6.公司债:公司在债券市场上向大众发行的一种债务凭证。面额1000,时间5年以上,利率和信用风险均较高。
7.股票:公司筹措自有资金的权益凭证,利率高,风险大。作为短期证券投资不适宜。
短期证券投资是指公司在进行证券投资时,从一开始就打算在短期内使其变现,而并无长期投资的意图(即便它所购买的是长期债券或另一公司的股票)。
公司购买短期有价证券主要有两大原因:
首先是作为现金的替代品。由于短期证券的收益率一般会高于银行的存款利率,而有些有价证券如政府债券,又具有极低的风险和极高的变现能力,所以不少企业愿意将一部分闲置的资金投资于短期有价证券上,来获得一定的收益,再等到企业急需资金时,这些短期有价证券又具有极高的变现能力,能及时解决企业资金问题。
其次是企业完全将短期有价证券作为一种短期的投资。企业时常在手头上会积压一定的资金,而在短期之内又会有资金的流出。这样的话,积压大量的现金对于企业来说也是一种隐性的损失。而且有些企业的经营具有较强的季节性和循环性。在资金需求不高的季节里,企业可以把一部分资金暂时投资在有价证券上,以期有一定的投资报酬,待资金需求时,再将这些有价证券变现。
1.投资的有价证卷必须具有较高的变现能力(Liquidity):交易活跃,交易成本较低的债券和股票均属于边现能力较高的有价证券。 2.投资的有价证券必须具有较低的投资风险:信用风险和利率风险。 3.投资的有价证券必须具有较短的到期日,投资期限越长,风险越高。 4.兼顾有价证券的投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