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同标准,可以将证券投资基金划分为不同的种类:
按交易机制划分
封闭式基金:封闭式基金的基金单位总数是确定的,一旦发行完成,就不能再接受新的投资申购,投资者也不得要求赎回投资。但是,投资者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买卖封闭式基金,其价格完全由买卖双方决定,可能与基金净值(即每一单位基金的实际价值)相差很大。投资者在证券交易所买卖封闭式基金,只需要向证券经纪商支付佣金,不需要向基金经理支付费用。
开放式基金:开放式基金可以在证券市场每个交易日收盘之后,根据投资者的需要发行新的基金单位(对于投资者来说,这种行为叫做申购),也可以根据投资者的请求,把自己管理的资金交还给投资者(对于投资者来说,这种行为叫做赎回)。由于申购和赎回的发生,开放式基金的资产总额是不稳定的,基金经理必须随时调整投资组合,以应对新的申购或赎回的影响。为了减少这种影响,开放式基金一般规定投资者在申购和赎回的时候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某些基金为了招徕投资者,特地取消了这一费用,这种基金又被称为不收费基金。
ETF:可以在二级市场交易,也可以申购、赎回,但申购、赎回必须采用组合证券的形式。
LOF:既可以在二级市场交易,也可以申购、赎回。
按投资对象划分
股票基金:6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股票的,为股票基金;股票型基金依投资标的产业,又可分为各种产业型基金。
债券基金:80%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债券的为债券基金。
配置基金:可以根据市场情况显著改变资产配置比例。
货币市场基金:仅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的,为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对象为流动性极佳的货币市场商品,如365天内的存款、国债、回购等。
对冲基金(Hedge Fund):
FoF:投资基金的基金。
指数基金:指数基金是一种按照证券价格指数编制原理构建投资组合进行证券投资的一种基金。
混合基金:投资于股票、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并且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比例不符合债券、股票基金规定的,为混合基金。
按组织形态划分
公司型基金:通过发行基金股份成立投资基金公司的形式设立;
契约型基金: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投资人三方通过基金契约设立;
目前中国大陆的证券投资基金均为契约型基金。
按投资风险与收益划分
成长型基金:成长型基金的目标在于长期提供不断增值的机会,收益较高,风险也较大。
收入型基金:收益型基金则偏重比较稳定的收益,投资对象以债券、票据为主,收益不是很高,但风险较低。
平衡型基金:平衡型基金则介于成长型和收益型中间,把资金分散投资于股票和债券。
按募集方式划分
公开募集基金: 可以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发售的一类基金。主要的特征:可以向社会公众发售和宣传:募集对象不特定;投资金额要求低,适宜中小投资者参与;受监管部门监管。
私募基金: 只能采取非公开方式,面向特定投资者募集发售的基金。我国目前主要有信托型和结构型两种类型。
按投资理念分
价值型基金:以资本长期增值为投资目标,其投资对象主要是市场中有较大升值潜力的小公司股票和一些新兴行业的股票。
成长型基金:以追求当期收入为主要目标,它的投资对象主要是绩优股、债券以及可转让大额存单等收入比较稳定的有价证券。
按资金来源和用途划分
在岸基金:在本国募集资金并投资于本国证券市场的证券投资基金。
离岸基金:一国的证券投资基金组织自他国发售证券他国发售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并将募集的资金投资于本国或第三国证券市场的证券投资基金。
1.利益输送
我国的投资基金是在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过渡中出现的,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具有规模较小、经验缺乏和先天不足的特点。为了发展我国的投资基金市场,规范投资基金的管理和运作,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我们必须对投资基金市场有一个全面地了解和认识,借鉴国外投资基金发展的成功经验,按国际惯例建设我国的投资基金发展模式,使其沿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和壮大。
到目前为止,我国基金业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早在1987年,中国银行和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等熟悉海外业务的金融机构就开始在境外(香港等地)涉足基金业务。从1992年开始,国内的基金纷纷在沈阳、大连、海南、武汉、北京和深圳等地出现。同年10月8日,国内首家被正式批准成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深圳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成立。到1993年,各地大大小小的基金约有70家左右。这一时期是我国基金发展的初期阶段。1993年8月,淄博基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上市,以此为标志,我国基金进入了公开上市交易的阶段。1998年3月23,开元、金泰两只证券投资基金公开发行上市,这次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已进入了一个新的历程。到2001,我国已由基金管理公司14家,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34只。2001年9月,经管理层批准,由华安基金管理公司成立了我国第一支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创新,我国基金业的发展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2002年,开放式基金在我国出现了超常规式的发展,规模迅速扩大,截至2002年底,开放式基金已猛增到17只。2003年10月28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证券投资基金法》的颁布与实施,是中国基金业和资本市场发展历史上的又一个重要的里程碑,标志着我国基金业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
我国基金发展的历史起源于1992年,规范的基金起源于1998年3月。尽管我国规范基金的历史并不长,但是在这9年中,基金也经历了多次的起伏跌宕,既经历了1999年“5•19”行情、2001年6月上证指数2245的高点,也经历了2005年7月上证指数998的低点,还经历了股权分置改革带来的喜悦。1998年我国成立了第一批5只封闭式基金:基金开元、基金金泰、基金兴华、基金安信和基金裕阳,根据对这5只基金的统计,从1998年基金成立到今年1月12日,他们的净值平均累计增长366.55%。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在2001年6月上证指数处于2245点附近入市的投资者,随着指数下跌到2002年1月25日的1451点,其持有的基金资产净值也下跌了19.18%。再考虑到封闭式基金的折价因素,有相当一批投资者的损失超过40%。2002年1月已成立的33只封闭式基金到2004年1月初才基本恢复到前一轮下跌前的净值,期间经历了24个月左右的时间;这些投资者的本金到2006年下半年才得以恢复,期间经历了至少54个月的时间。我国基金发展的历史说明了股票型投资基金是长期理财的工具,而不是作为短期投机炒作的发财工具。
1997年11月14日,国务院批准发布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1997年12月12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申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申请设立证券投资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申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的程序、申报材料的内容及格式。
1998年2月24日,中国工商银行作为第一家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银行,成立了基金托管部。
1998年3月,国泰、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这是我国成立的第一批基金管理公司。我国首批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也在同月设立,分别是基金金泰和基金开元。
1998年9月,证监会基金监管部正式成立,下设综合处、审核处、监管一处和监管二处。该部于1997年10月开始运作。
1999年3月30日,全国人大财经委在人民大会堂召开了基金法起草组成立大会。基金法被列入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
1999年8月27日,中国证监会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基金管理公司进入银行同业市场管理规定》。同年,10家基金管理公司获准进入银行间市场。
1999年12月29日,证监会颁布《证券投资基金行业公约》。
2000年6月18日,中国证监会举办首届基金从业资格考试。
2001年4月2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通知,规定对投资者购买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免收印花税及对基金管理人免收营业税。
2001年6月15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申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若干问题的通知》,引入了"好人举手"制度。从此,发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申请人的范围扩大。
2001年8月28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公会成立。
2001年9月21日,中国首只开放式基金------华安创新基金设立,首发规模约为50亿份基金单位。
2001年10月,《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颁布,使得证券投资基金管理的基本框架进一步得到了完善。
2001年12月22日,中国证监会公布《境外机构参股、参与发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中外合作基金管理公司进入实质性的启动阶段。
2002年6月1日,中国证监会颁布《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设立规则》,该规则自2002年7月1日起实施。
2002年8月23日,起草工作历时3年之久的证券投资基金法草案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2002年10月16日,国安基金管理公司成为首家获准筹建中外合资基金的公司。
2002年11月27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发布《开放式基金结算备付金管理暂行办法》、《开放式基金结算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
2002年12月3日,中国证监会发布《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指导意见》。
2002年12月9日,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投资基金业委员会在深圳成立。
2002年12月19日,南方、博时、华夏、鹏华、长盛、嘉实等六家基金公司,被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首批选定为社保基金管理资格的基金公司。
2003年3月3日,因清理最后一只老基金而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巨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获准开业。
2003年4月28日,第一只由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基金,也是我国第一只系列基金------招商安泰系列基金成立。
2003年6月23日,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向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提交证券投资基金法草案的二审稿。
2003年9月22日,《人民日报》发表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署名文章:《大力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培育证券市场中坚力量》。
2003年10月23日,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向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提交证券投资基金法草案的三审稿。
2003年10月28日,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以146票赞成、1票反对、1票弃权的结果,表决通过证券投资基金法。至此,历时近4年的证券投资基金法制订工作获得圆满成功。
2004年3月,海富通收益增长与中信经典配置基金的首发规模双双超过100亿份。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规模首超2000亿份。
2004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