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千借款13年变成8万8 利滚利不受法律保护 王、黄、张、李四人本来是很要好的朋友,1995年,王、黄、张三人因打官司没有上诉费,向李某借了5000元,约定利息3500元,当年11月16日归还。但是,到了还款日期,李某向三人催款时,三人却拿不出钱来。经协商,三人将本金和利息加起来共计8500元,作为本金再次向李某续借。每次李某催款时,三人都是没钱,只好本金加利息再次续借。就这样,5000元的本金跟滚雪球似的越滚越大,从1995年到2008年经历了5次翻番,利打利、利滚利涨到了8.8万元。眼见三人还钱无望,李某最终向济南市历城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三人偿还借款8800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该借款属于高利贷,三人与李某关于借款利息的约定已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息的4倍,依照法律规定,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近日,法院判决:三人归还李某借款5000元,自最初借款之日起,以5000元为基数,按同期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利率的4倍支付李某借款利息。

猜你喜欢:
  • 股票集合竞价技巧?
  • 南京公积金付首付怎么操作 详细的流程介绍
  • 怎样选基金最低点购买
  • 京东买保险理赔难吗?京东金融的保险怎么理赔?
  • 指数是怎么来的 我国指数公司有哪些
  • 空调内机风轮响怎么办
  • 怎样查询股票买入日期
  • 可转债转股需要多久 转股后什么时候能上市交易
  • 美的电热水壶不出水了
  • 好医保长期医疗第二个月怎么扣费 好医保长期医疗每个月什么时候扣费